苏泊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达成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后续动态概览
在这春意盎然之际,我们欣然宣布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圆满达成。此次激励计划的核心在于激励员工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紧密相连,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此刻,我们深感欣慰地看到这一计划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一、激励计划简述与实施情况
自公司实施《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来,该计划得到了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严格的初步核实,确认了激励对象的合法性。经过多次讨论和决策,《激励计划》终于落地实施,标志着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激励对象概况
本次涉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数量共计 548,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共有 266 名激励对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这些激励对象在过去的合作中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精神和敬业精神,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价值,理应得到应有的回报。
三、回购注销情况概述
自激励计划实施以来,部分激励对象因各种原因离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包括三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多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这些回购注销事项均已完成,充分显示了公司对激励计划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开透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
四、首个解除限售期的成果与经验分享
回顾过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成功实施为公司带来了宝贵的经验。首个解除限售期的成功不仅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也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我们坚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展望未来,我们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并将继续致力于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在此感谢广大员工的辛勤付出和坚定支持!同时感谢投资者的关注与信任!让我们携手共创更加辉煌的未来!苏泊尔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宜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完成了其备受关注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一部分解除限售工作。本次涉及的是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5,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约百分之零点零七,并已成功在不久前实现上市流通。
其中,公司同意解除对符合条件的270名激励对象的股票限售状态。这些激励对象在公司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因其卓越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而受到认可。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公司的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决定以每股一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股。这一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今年八月顺利完成。
接下来,公司又迎来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到来。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的第三个和第四个年度。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两年前,即2022年1月27日,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近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百分之五十。这意味着公司将允许激励对象解锁并处置其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解锁这些股票并非易事。在解除限售期内,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报告未出现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内部控制状况良好,且上市后未有未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等。激励对象自身也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激励对象才能成功解锁其持有的股票。
除了上述条件外,公司还设定了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在2023年的净利润需要达到一定的增长水平;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也需要达到相应的业绩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也需要达到合格水平。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激励对象才能成功解锁其持有的股票。经过综合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这不仅是对激励对象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期待和信心展示。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工作。本次公告详细阐述了这一过程的安排、核实意见以及各方的意见。
一、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于激励计划的股票总量中的一部分,即限制性股票的50%,将进行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包括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人员。具体名单及股票数量如下:
二、核实意见
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他们的绩效表现均达到公司的要求,且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指标也已完成,因此他们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次266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审查。他们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他们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为合法有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二五年一月十一日正式公告了这一消息。这一激励计划是公司为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而实施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司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肯定与鼓励。
以上内容为此次公告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关注并了解。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