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豪宅如何定义?差估署金管局出现分歧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记者黎梓田)新盘滥用招标备受社会争议,地建商会昨日定出新盘的推售模式,表示非豪宅项目会拨出至少20%单位公开发售,至于豪宅及非豪宅的界线,地建会则指可能会在尺价、售价上考虑。其实,业界多年来对‘豪宅’定义一直未有共识,甚至迷你户也可自称‘豪宅’,然后‘吊高嚟卖’增加利润。另一方面,政府机构也对‘豪宅’的定义也有分歧,差估署及金管局就有着不一样的诠释。
差估署1076方尺归类大型单位
市场上对住宅物业的分类常用词包括迷你户、中小型单位、豪宅等,差饷物业估价署对住宅则有明确分类,并以面积划分,包括A至E五大类别。少于430方尺的单位定义为A类,431方尺至752方尺单位定义为B类,753方尺至1,075方尺则定义为C类。
至于1,076方尺至1,721方尺为D类,1,722方尺以上则界定为E类;A至C类单位均属于中小型单位,D及E类则属于大型单位。若以差估署的分类来计,至少1,076方尺才可称为‘豪宅’。
金管局1000万元楼最多借50%
有市场人士认为,现时楼价高企,单以面积计的话,即使是价值数千万的单位也只能称作‘中小型单位’。事实上,金管局多年来对‘豪宅’的定义一直有所调整,以反映物业市场及政策的变化,例如2011年金管局出招收紧按揭成数时,将1,000万元或以上物业界定为豪宅,并限制其按揭成数限制为最高五成。
不过,若以金管局的界线来看,现时不少市区新盘细单位已达到千万水平,例如北角海璇、维港颂,西营盘63 Pokfulam、甚至是红磡‘劏房之城’环海.东岸的个别开放式及1房单位也能称作豪宅,若然楼价继续升,‘豪宅’盘可能会愈来愈泛滥。
地建商会:由发展商自行决定
对于何谓非豪宅,地建商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昨日亦坦言,会员对于应该由尺价还是由售价来界定未有共识,需要再讨论。‘肯定唔会话500尺至600尺嗰啲叫豪宅,但都可能有几百尺至一千多尺叫豪宅,因为地段问题。’暂时交由发展商自行决定。
他又补充,豪宅或上车盘定义也牵涉到一手空置税,亦需与政府商讨,故未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