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优卡科技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期货交易 2025-03-16 03:05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优卡科技因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纪律处分

近日,新三板公司优卡科技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披露,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此事引发了业界广泛的关注。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卡科技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并公开年度报告。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全国股转公司在2020年4月8日发布通知,为受影响的优卡科技等公司提供了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可能性,但原则上仍需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优卡科技虽然按照通知要求发布了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以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但直至规定的最后期限,仍未编制并公开其2019年年度报告,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优卡科技的董事长陈纳新和董事会秘书(同时也是信息披露负责人)秦庆阳,未能尽职履行其职责,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

基于以上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作出了严肃处理:给予优卡科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将其记录在诚信档案;对陈纳新公开谴责,同样记入诚信档案;对秦庆阳则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对此,优卡科技表示,虽然受到处分,但目前尚未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次事件无疑给优卡科技敲响了警钟,提醒其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这也表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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