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企业上市时未盈利的 高管在盈利前2年内不得减持

期货交易 2025-03-18 07:52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财经快报贝壳财经记者胡萌报道,这是一个令人瞩目的新规。就在九月五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一份《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了公司上市时若未能盈利,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必须稳住心态,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份。

这份规定的出台,仿佛给资本市场设立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对于那些正在走向上市之路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考验,也是一个机会。在公众视线中,企业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是企业发展的领航者,他们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未来走向。那么,面对这个新的上市规则,他们无疑需要更加谨慎行事。

当这些企业最终实现盈利后,虽然可以开始考虑股份的减持,但仍需遵守相关规定,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次日起方可行动。这无疑是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一个长期考验,他们需要带领企业稳步发展,实现持续盈利,才能真正享受到股份减持的权益。

这项规定对于市场的影响深远。一方面,它可以防止企业在未盈利时就大肆减持股份,从而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另一方面,这也鼓励上市公司更加注重长期发展,而不是短期效益。只有在实现稳定盈利后,才能真正获得市场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对于那些有梦想、有抱负的企业家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展现他们领导力和战略眼光的好机会。

互联网贝壳财经记者胡萌为您报道这一财经新闻,编辑陈莉整理发布。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新规能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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