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7月3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纠纷解决机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针对这一变革,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证监会系统高度重视此次代表人诉讼的实施,将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解释的实施工作。
证监会将制定并发布一项专门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证券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证监会将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对投保机构、登记结算机构等单位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证监会系统投保机构的范围、参与诉讼的原则、工作保障机制、协调合作机制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特别强调了相关单位要利用自身的系统数据优势,为证券集体诉讼提供有力的司法协助。为了保障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性,通知要求参与诉讼的投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确保在行使权利时依法依规。
焦津洪还表示,证监会将与法院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顺利实施。这种协同合作将有助于确保双方在信息共享、案件处理等方面的高效衔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随着这一规定的正式实施,相信我国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将更加完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这一重要举措无疑将为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