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因未履行职责 被出具警示函

期货交易 2025-03-25 22:23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东海证券收到江苏监管局警示函,涉及洪业化工债券承销事务

6月14日,东海证券发布公告,披露其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发出的警示函。这一行动源于其在洪业化工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16洪业02)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

公告内容指出,东海证券作为洪业化工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在承销16洪业02债券期间,东海证券未对洪业化工的重大仲裁、诉讼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不仅如此,在针对洪业化工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的调查中,其所引用的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也未能及时更新。这些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规。

更令人关注的是,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受托管理16洪业02债券期间,东海证券似乎未对洪业化工的资信状况给予足够的关注。在此期间,东海证券未对洪业化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应有的监督。这些疏忽违反了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的相关法规。

东海证券的这次失误显然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东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此次事件也提醒各证券公司,在参与债券承销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规,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东海证券来说,这次警示函的发出不仅是对其的一次提醒,也是对其未来业务发展的一个警示。希望东海证券能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在未来的业务中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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