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施智华未按判决还款 ST胜龙表示如其拒不履行将强制解除职

炒股技术 2025-03-15 07:20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ST胜龙(股票代码:430016)于近日发布消息,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智华因未能按期履行法院判决,被正式列入失信人名单。这一事件源于施智华与鹰潭点石金良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简称“点石金良”)之间的一场借款纠纷。

据悉,法院曾判决施智华向点石金良支付借款本金228.61万元,并支付自2010年12月29日起的相应利息。直到如今,施智华未能按照判决结果如期偿还债务。施智华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名单,不仅个人的信用受到了严重损害,也对其在公司内的职务产生了影响。

作为ST胜龙的实际控制人,施智华的个人行为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表示,此次事件纯属施智华个人经济纠纷,但对公司形象和业务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职务,因此施智华不能再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ST胜龙董事会对此事高度重视,并明确表示将尽快做出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施智华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其拒不履行,则公司有权根据其章程的规定强制解除其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更换法定代表人。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一事件无疑引发了他们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关注和担忧。他们纷纷表示,希望公司能够尽快解决这一纠纷,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他们也期待公司能够找到合适的人选来接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带领公司走向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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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必须重视信用,遵守法律法规,才能赢得市场的信任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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