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灿烂的初夏时节,一则关于山东地矿的消息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家企业因未能及时披露其关键的财务报告,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整改。
据了解,山东地矿未能按时发布其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一季度的财报。这对于任何一家上市公司来说,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直到规定的日期即2018年4月30日,我们并未看到山东地矿的相关公告。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山东证监局果断采取了行动。他们责令山东地矿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在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一份书面整改报告。对于公司的管理层,包括董事长张虹、总经理张宪依、财务总监薛希凤以及董事会秘书马立东,由于未能勤勉尽责,也受到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前,山东地矿已经发布公告,表示将积极推进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并招聘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他们明确表示,将与新聘任的审计机构紧密合作,争取在2018年6月28日前发布那份备受瞩目的2017年年报以及2018年一季度的财报。这家公司也承诺,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将继续配合相关审计机构,以确保尽快完成所有的审计工作。
我们期待山东地矿能够认真对待这次整改,尽快恢复其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毕竟,对于投资者和股东来说,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是保障其权益的关键。我们也希望其他上市公司能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更加重视自身的信息披露工作。